美术与设计学院专业见习、艺术考察
等外出实践教学活动管理规定(修订)
外出实践教学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院办学的一大特色。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外出见习、考察等实践教学活动的管理与要求,提高实践课程的实际效果,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一、组织安排
1.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依据教学计划安排进行专业见习和艺术考察,指导教师必须根据相应的教学大纲,进行学生实践教学活动,并负责组织工作和艺术考察的全过程,系部、专业要负责做好相关指导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安全车辆和住宿点以及外出教学内容和作业要求,每学期期初第二周前,各系部专业要统筹安排好专业见习、艺术考察等实践教学活动,形成初步安排报教科办备案。外出艺术考察、专业见习等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以专业年段组队,特殊原因须报学院批准。
美术系一年级的外出写生、艺术考察在福建省内,二年级在福建省内,三年级在福建省外,四年级不再安排外出写生、艺术考察。设计系艺术考察安排在省外,以参观展览或博览会、增强艺术赏析和创作能力为主;专业见习安排在省内,以对接企业市场为主,根据课程性质和任务要求,充分考虑专业特色、市场行情、就业情况,以及学生的经济情况,科学安排见习地点。
2.省外考察带队教师单人经费报销标准:带队时长为10天及以内的,单日可报销金额不超过600元;带队时长为11天至14天的,单日可报销金额不超过500元。
3.省内考察带队教师单人经费按天数核算,单日报销不超过400元,总经费不超过4000元(以实际考察天数为准)。
4.每次省外考察路线不超过五个城市,路线的安排要与专业契合度高。考察的时间要按照课程要求的周数进行,不建议去容易发生高原缺氧状况的地区。
5.组织外出考察、见习、写生的班级和带队教师应填写《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实践申请表》(附件1)与《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外出考察/见习计划书》(附件2)。
6.每次外出时为降低不可预测的风险,需通过正规可靠旅行社安排出行,并要求学生购买保险。费用方面,外出班级可与之协商。
7.外出专业见习、艺术考察等必须事先拟定计划,确定见习或考察内容,带队老师在确定外出时间的半个月前,必须填写外出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做好详细的出行方案和考察的作业要求,经专业主任审核同意后附上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并同时购买保险,提交教科办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否则将不予办理。
8.每位带队老师将班级带出校园前,必须召集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组织学生签订《外出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附件3),并做好相关的安全预案。
9.每个教学班安排任课老师1人,若专业年段为2个班,外出带队教师由系部专业具体指定安排,每学期的外出必须列入系部专业学期工作计划内,在开学期初第二周提交学院。带队老师有任何人员调整,均须说明原因并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10.专业见习、艺术考察带队老师的住宿旅差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报销,工作量按学校教学规定计算。
二、带队教师职责
1.带队教师要明确责任,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认真组织好教学秩序,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搞好安全和生活管理,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保证外出实践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2.带队教师要为人师表,严管厚爱,坚守师德底线。要以身作则,严守各项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及民族习惯。要对学生一视同仁,根据教学安排布置好每天考察(见习)任务,检查指导、督促学生完成当天的教学小结,真正做到完成教学任务,取得预定的教学效果。
3.带队教师要认真、细致地布置考察(见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有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院。
4.凡是跨省艺术考察回来的班级,必须举办艺术考察汇报展,本省考察是否举办汇报展由系部专业自行确定。
三、学生因故不参加外出实践课程学习的管理
各专业实践教学课程是学分课程,每次实践教学任课教师都应评定相应的成绩。因任何原因而缺席专业实践课程的学生,该门课程均需重修。
四、监督与问责
1.教科办事前审核实践申请、合同、保险等材料合规性,各系部专业要动态跟踪实践过程,如抽查学生考勤、作业进度、实践路线等,确保符合实践教学的要求。
2.对未开展安全教育、外省考察返校未开展汇报展的带队教师,扣减相应工作量;对擅自变更路线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因管理失职引发教学事故、安全事故的,按学校师德师风、教学管理等相关规定处理。
3.对擅自离队、不听从带队老师安排或未完成实践任务的学生,实践成绩按“不及格”认定,需重修;对因个人行为造成集体损失的,应由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4.所有问责均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执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3月学院印发的《美术与设计学院专业见习、艺术考察等外出实践教学活动管理规定》停止执行。
附件1
美术与设计学院本科生实践申请表
专业 方向 实践类别:□专业见习 □艺术考察
实践课 名称 | 课程号 | 班级 | 人数 | ||||||
实际起止 时间 | 实践地点 | ||||||||
带队老师 /电话 | 学生负责人/电话 | 购买保险 (是/否) | |||||||
实 践 内 容 | (详细填写出行交通信息、行程地点、实践教学内容) | ||||||||
返校教学作业安排 | (详细填写返校后的教学安排及考察作业要求) | ||||||||
安 全 承 诺 |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教学管理规定; 2.服从带队老师的统一管理,按计划行程,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各项活动与集体保持一致,不擅自离开团队组织;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保障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不私自下水游泳,不酗酒、赌博等; 4.遵守社会公德,注重文明礼仪、礼貌待人,体现大学生良好风貌; 5.遇事冷静思考并及时上报带队老师; 6.各专业实践教学课程是学分课程,每次实践教学任课教师都应评定相应的成绩。因任何原因而缺席专业实践课程的学生,该门课程均需重修。 如不遵守上述承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事故,后果由学生自负。 带队教师签名: 班级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
系(部)意见 | 系部(专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
学 院 意 见 |
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系部专业存档,一份存教务科,一份存学生科;3.保险购买凭证附申请表后 | ||||||||
附件2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外出考察/见习计划书
名称: |
主要地点: |
班级: |
人数: |
带队教师: |
大纲课程: |
外出考察(见习)目的与任务: |
考察目的地与行程: 1、行程安排 2、住宿安排 |
注意事项与安全保障(包括保险与常规药品的携带与管理等): |
任务(包括作品、考察报告、展览等): |
经费预算: |
附件3
美术与设计学院
学生外出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
姓 名
班 级
本人承诺在外出考察期间,保证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校、院两级关于外出考察(专业见习)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集体利益为重、团结协作、服从大局、服从带队教师安排。
2.保质保量地完成带队老师布置的各项实践教学任务。
3.听从带队教师指挥,对自己私自行动或不当行为(例如:酗酒、打架斗殴、影响市容行为等)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在外活动时随身带好个人的钱款和贵重物品,尽管有老师带队,但也不掉以轻心。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出发、集合、返回时间,不能拖拉影响整体的时间进程。
6.按照老师指定的范围进行考察(见习)作业,按考察小组集队进行,不随意更换地点,如若确有需要更换地点的,向老师请示得到批准后再行更换。
7.不在危险地方考察,不在湖边玩水、划船、不攀爬树木等。
8.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洁食品,不随便吃陌生人的食品。
9.统一住宿,同寝室同学要团结友好,互相体谅,互相帮助,搞好卫生值日,注意自己的文明举止,不损坏宿舍区的财物,文明住宿。
10.讲究文明礼貌,与当地群众友好相处,不随手拿当地群众的物品,保护环境,不乱摘花草,不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11.按照带队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教学作业,抓住考察的好时机,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12.考察(见习)结束后,听从带队老师指挥按时返校,并及时向辅导员报到。
学生签名: 日期:
附件4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外出艺术考察(写生)报告
课程名称:_____________
考察(见习)班级:______________ 带队老师:___________________
考察(见习)时间:______________ 考察(见习)地点:___________
1、大纲要求 2、课程标准 3、能力要求 4、.教学思路 5、考察(见习)路线: 考察(见习)重点: 6、作业要求 7、教学过程 8、考察(见习)存在问题 9、考察(见习)成果展示 |
注:本报告由带队老师执笔,一式两份分送教科办、系部专业存档。 |
